天保产地证FORME怎么办理
产地证种类
(一)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即通常所称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该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签证依据为《*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对仅在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未取得原产资格的产品,可以申请“加工装配证书”。
对仅在进行转口.未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可以签发“转口证书”
自从2012年以来,印尼方面海关对我国出具的印尼产地证退证查询的次数持续增长,远远**其他东盟成员国。并且其退证查询的原因更是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质疑签证人员的字迹、原产**准、出口货物的运输原则及其描述、生产厂家和出口企业等等。近期还增加了对印尼产地证书的格式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等。这无疑是给我国外贸企业造成了更大的麻烦和损失。所以,在得知退证查询问题的原因之后,我们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来避免该问题的出现。
信息
原产地证书是指证明产品原产地在某一地区的书面文件,是指出口国或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文件,并明确指*书所列货物来自某一特定地区。也就是说,原产地证是为了证明进出口货物生产地区的一种证明文件,而所谓的原产地是指来源地、由来的地方。因此,货物原产地是指货物或产品的原始来源地,即产品的生产地。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是指作为商品进入贸易流通的货物来源地,即商品的开采地、提取地、收获地、出产地、生产地、制造或产生实质改变的加工地区。
(二)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 FORM A证书)
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给予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美国(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普惠制待遇)
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为:、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3.-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
-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4.-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
-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5.-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证书)
-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6.-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证书)
2008年4月7日,《*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见证下正式签署。这是与发达国家签署的个自由贸易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据了解,大部分的外贸企业并不知道产地证应该什么时候办理,不清楚是要在出货前还是出货后办理。首先原产地证书的功能是为在目的港减少关税和其他目的而签发的证书。该证书一般由贸易促进**或商检局出具,24小时内即可办妥。因此我们只需在签发提单的同时申请原产地证书即可,这样的时间足够长。但是也有几种例外的情况:
对于直运规则,中韩产地证规定,申明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双方原产地货物商品,应该在双方之间直接运输。如果商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经过了一个或多个非缔约方时仍然可以被视为直接运输。另外,货物在转运被证明是基于地理原因或者仅出于运输需要,进入非缔约地贸易或消费领域,且除装卸、分装或使货物处于良好状态的所需处理意外,同样视为直接运输。另外,如果货物需要临时储存在非缔约风时,中韩产地证规则规定货物的储存时间应在3~6个月之间,并且货物必须由非缔约方海关监管。
据了解,大部分的外贸企业并不知道产地证应该什么时候办理,不清楚是要在出货前还是出货后办理。首先原产地证书的功能是为在目的港减少关税和其他目的而签发的证书。该证书一般由贸易促进**或商检局出具,24小时内即可办妥。因此我们只需在签发提单的同时申请原产地证书即可,这样的时间足够长。但是也有几种例外的情况:
7.-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证书)
自2009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8 .-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
9 . -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5年12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交换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人民共和国与大韩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FTA)终于落地生根。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力,而作为自贸区协定的核心内容优惠性FTA产地证,已经成为了我国外贸企业享受关税减免优惠政策的一大重要工具凭证,在贸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FTA产地证不仅能够进一步促进自贸区的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同时由于我国使用经济化发展的客观要求,FTA产地证还对进一步推进的我国自贸区战略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要准确,特别核对号和日期。在金额等栏目不能盲目跟从客户要求,不要盲从客人把金额做低。涉及*三国的中间商贸易必须如实填写,要使用第三方通关,一是按要求填写第三方号和日期,同时在*七栏备注内地以外的第三方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另外还需勾选“Third Party Invoicing”选项。
10 .-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正式签署《*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二次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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