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A产地证需要什么手续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贸易促进**CCPIT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FTA产地证需要什么手续
FORM E证书正本交进口国海关,将*三副本建档留存并将相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如有退证查询工作应主动配合签证机构调查。
此外,当我们办理完原产地证书后,尽量在其有效期内使用,以免过期不能使用,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因此,我们还要了解各类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证书的有效期在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普惠制证书有效期:欧盟瑞士规定的签发日期起10个月;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规定证书有效期为签证机构签发证书之日起1年内;加拿大规定为进口之日起2年之内;其他给惠国未作具体规定。区域优惠性产地证书的有效期一般是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内容介绍
*1栏: 注明或澳大利亚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2栏: 注明生产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如证书中包含不止一个生产商的货物,应列出其他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如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其信息保密,可注明“应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要求可提供”。如生产商即为出口商,请在栏中填写“同上”字样。如生产商未知,可在栏中注明“未知”。
*3栏: 注明或澳大利亚进口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4栏: 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如已知),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编号以及装货和卸货口岸。
*5栏: 本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或者信用证编号,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事项。如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应在本栏注明开具的经营者名称、地址及国家等信息。
*6栏: 注明商品项号,项号应不**过20项。
*7栏: 如有唛头及编号,则注明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
*8栏: 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9栏: 对应*8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6位)。
*10栏: 对应*8栏中的每种货物,根据下表的指示填写其适用的原产**准。有关原产**准在《*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及其附件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予以规定。
“WO”该货物根据*三章三条(完全获得货物)在缔约一方“完全获得”。
“WP”该货物完全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内由符合*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
“PSR”该货物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内使用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其他有关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
据了解,大部分的外贸企业并不知道产地证应该什么时候办理,不清楚是要在出货前还是出货后办理。首先原产地证书的功能是为在目的港减少关税和其他目的而签发的证书。该证书一般由贸易促进**或商检局出具,24小时内即可办妥。因此我们只需在签发提单的同时申请原产地证书即可,这样的时间足够长。但是也有几种例外的情况:
澳大利亚产地证书是出口货物到澳大利亚的货物通行证,同时它也是证明出口货物原产地、给予澳大利亚海关用于货物统计和消除堡垒、进一步核实货物关税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凡是出口澳大利亚的货物申请澳大利亚原产地证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关,同时获得关税减免待遇,从而降低货物的成本。
原产地证规则已经成为的自由贸易区的越来越重的贸易保护工具,它的实施对自贸区的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带来诸多的复杂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较影响,并且不同的FTA原产地证规则对不同成员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FTA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可能增加成员国和制造商的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原产地证规则越严格,成本增加越严重,可能影响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应。
*11栏: 对应*8栏中的每种货物,以千克为单位或者以其他计量单位分别注明其毛重或净重。可依照惯例采用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件数等)来地反映数量。
*12栏: 本栏应填写的编号和日期。
*13栏: 本栏必须由出口商或生产商填写,填写内容为地点、日期以及出口商或生产商授权人员的签名。
*14栏: 本栏必须填写授权机构授权人员的签名、印章和日期。授权机构的电话、传真和地址应当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