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FORME办
亚太证书
从2006年10月1号开始,亚太贸易协定证书执行新的原产地规则,按照新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八栏的具体填写如下:
(一)对完全原产的产品:填写字母“ A”。 (不再用 p,原有的产**准作废 )
对于东南亚地区,如果船期紧,建议必须提前出具原产地证明,尽量是在装船前。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因装运时间较短而等待提单签发时的延误。因为产地证一般需要原件,我们可以提前办理,有足够的时间寄给客户。另外,对于一些中东地区,如果原产地证书需要大**加签,建议提前填写。一般来说,大**签署证书需要很长时间。由于不熟悉报关,往往会影响到报关单的办理和报关手续的顺利进行。
一种是很多出口企业在出口到智利时,一开始客户没有要求提供co原产地证明,当货物到达港口,客户去清关提货时,他们才知道海关需要原产地证明。此时,将通知我国国内出口企业申请证书。但是,证书的正常办理时间为离船后一个月内,并且没有后发证之说,而这就意味着出口到智利的co原产地证书必须在船舶离开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否则**过一个月后,申请将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只能通过关系倒签签出。另一种是co原产地证在正常的时间内申请办理,同其他清关资料一同寄给客户,客户在拿去海关清关提货时发现证书出错,此时需要改证重出。但是改证重出**过一个月的证书,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申请的。
对于东南亚地区,如果船期紧,建议必须提前出具原产地证明,尽量是在装船前。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因装运时间较短而等待提单签发时的延误。因为产地证一般需要原件,我们可以提前办理,有足够的时间寄给客户。另外,对于一些中东地区,如果原产地证书需要大**加签,建议提前填写。一般来说,大**签署证书需要很长时间。由于不熟悉报关,往往会影响到报关单的办理和报关手续的顺利进行。
(二)对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填写方法如下:
1. 符合规则* 3条的产品,填写字母“ 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 FOB价的百分比(例如“ B” 50%)。(举例如果产品含进口成份,但进口成份来源于亚太协定国家之外 ,要填写“? B”,并注明 FOB价的百分比,如含有德国的进口成份,占总值的 10%,就是 B10%)
唛头的信息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完全一致,不得出现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闽台原产地字样。如无唛头,应录入“N/M”。唛头上有特殊图案,需使用A4纸打印并在相应位置标注上证书号、申报与签证日期,加盖企业印章作为附件处理。
对于东南亚地区,如果船期紧,建议必须提前出具原产地证明,尽量是在装船前。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因装运时间较短而等待提单签发时的延误。因为产地证一般需要原件,我们可以提前办理,有足够的时间寄给客户。另外,对于一些中东地区,如果原产地证书需要大**加签,建议提前填写。一般来说,大**签署证书需要很长时间。由于不熟悉报关,往往会影响到报关单的办理和报关手续的顺利进行。
西双版纳马来西亚FORME
2. 符合规则* 4条的产品,填写字母“ 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内的累计含量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 FOB价的百分比(例如“ C” 60%)。(举例如果产品含进口成份,但进口成份来源于亚太协定国家之中 ,要填写“ C”,并注明 FOB价的百分比。)
3. 根据规则 10,符合特定原产**准的产品,填写字母“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