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中智原产地证代理公司
FORM L中哥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指证明产品原产地在某一地区的书面文件,是指出口国或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文件,并明确指*书所列货物来自某一特定地区。也就是说,原产地证是为了证明进出口货物生产地区的一种证明文件,而所谓的原产地是指来源地、由来的地方。因此,货物原产地是指货物或产品的原始来源地,即产品的生产地。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是指作为商品进入贸易流通的货物来源地,即商品的开采地、提取地、收获地、出产地、生产地、制造或产生实质改变的加工地区。
其次利用国外的COO原产地证规则,规避国外的出口限制,曲线出口,来获得较大的利益。这种做法是近几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重要原因。此外,COO原产地证规则可以作为反倾销、反补贴的依据。由于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必须基于来自特定国别,地区生产的产品货物。因此,COO原产地证就成为了该调查进行的必要前提,而原产地规则在其中也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成为了对外反倾销、反补贴 调查的重要工具。
原产地证资料留档
FORM L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COSTA 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中文全称为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简称中哥证书。FORM L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凭贸促会出具的-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书FORM L可享受10%至的关税减免。在贸易中,FORM L证书是对外贸易进出口国出具货物的证明,也是进行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填制说明:
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司名称时可填写。但必须在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O/B)或CARE OF(C/O)再加上境司名称。
*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格式为“FROM...TO...BY...(VIA...)”。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
*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货物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终收货人(*二栏)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栏,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出口上所列唛头的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印尼海关对退证查询的货物采取暂缓给予关税优惠待遇、**扣压货物、收取保证金或征税等措施,之后根据调查结果予以退税或其他处理。被印尼海关退证查询的证书大约一半能退回保证金并享受到关税优惠,其余则照常征收关税,保证金也无法退还,有些甚至被处以几倍于关税的罚金。为避免损失,部分企业不得不选择放弃自贸区关税优惠。
COO原产地证规则是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决。其当初形成是为了各国进出口贸易统计的需要。显然,没有一定的规则,就无法确定货物的来源国,也就无法完成贸易统计,由此,COO原产地证规则是贸易统计的依据和产生根源。
*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多种商品,则量值的填打必须与7、8栏中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十栏(Number):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填写。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
*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 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手签人的签字与印章不得重合。同时填定申**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日期(*十栏)。
*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日期(*十栏)和申请日期(*十一栏)。如有信用证要求填写签证机关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签证人员姓名的,需仔细核对,要求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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