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韩产地证代理公司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
FORM A 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它的全称是《普遍优惠制原产证明(申报与证明之联合格式)格式A》,英文为: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FORM A,它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时*的官方凭证,所有的给惠国都接受。格式A证书由受惠国出品商填制申报,受惠国签证机构审核,证明及签发。在我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签发普惠制产地证的官方机构。2019年4月20日,关检合并之后,签发机构改为海关。
普惠制证书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可以享受普惠制关税待遇的原产地证书。一般来说,受惠国是发展中的地区,给惠国是发达地区。另外,并不是所有货物都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只有普惠制产地证书上所列的产品符合对应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时,才有资格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对于东南亚地区,如果船期紧,建议必须提前出具原产地证明,尽量是在装船前。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因装运时间较短而等待提单签发时的延误。因为产地证一般需要原件,我们可以提前办理,有足够的时间寄给客户。另外,对于一些中东地区,如果原产地证书需要大**加签,建议提前填写。一般来说,大**签署证书需要很长时间。由于不熟悉报关,往往会影响到报关单的办理和报关手续的顺利进行。
数据显示,广东上半年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增幅份数和金额都大幅增长约9成。这表明,随着中韩、中澳两大自贸协定的实施,自贸协定产地证的效应进一步突显,已成为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的一个新热点。
近几年来,印尼产地证出现退证查询的情况越来越多。退证查询就意味着我国出口货物不能及时通关,同时外贸企业还不能利用印尼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这样可能会挫伤部分外贸企业的申领利用证书的积极性,即使将货物出口到印尼,也不会申请办理印尼产地证。但是,这样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么,如何避免退证查询呢?
普惠制在我国的基本情况
普惠制(GSP)全称为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按照普惠制的原则,所有发达国家(普遍的)对于原产于所有发展家(非歧视的)的商品,在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对进口关税再进行削减或免除。普惠制的给予不要求受惠国对给惠国做出任何减免关税的回报(非互惠的)。
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9个:欧盟26国(比利时、丹麦、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英国、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列支敦士登公国。但有1个给惠国不对给惠,即美国。
据悉,目前有日本、加拿大、俄罗斯等12个国家给予部分出口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已签署生效亚太贸易协定、—东盟、—韩国等15个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优惠安排,涉及25个国家或地区。自由贸易协定将终实现90%以上的产品为零关税,而出口产品要获得关税减免优惠,必须取得相应的原产地证书或声明。
对于中韩产地证规则原产**准,在自贸协定中,对原产货物商品的判定标准作为了具体的规定。目前,原产货物主要分为一方完全获得的货物、全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以及使用进口非原产材料,在一方经过实质性加工的货物三大类。其中对于第三类情况,产品货物特定的中韩产地证规则清单对全税则所有几千个逐一制定了原产**准。
对于直运规则,中韩产地证规定,申明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双方原产地货物商品,应该在双方之间直接运输。如果商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经过了一个或多个非缔约方时仍然可以被视为直接运输。另外,货物在转运被证明是基于地理原因或者仅出于运输需要,进入非缔约地贸易或消费领域,且除装卸、分装或使货物处于良好状态的所需处理意外,同样视为直接运输。另外,如果货物需要临时储存在非缔约风时,中韩产地证规则规定货物的储存时间应在3~6个月之间,并且货物必须由非缔约方海关监管。
一种是很多出口企业在出口到智利时,一开始客户没有要求提供co原产地证明,当货物到达港口,客户去清关提货时,他们才知道海关需要原产地证明。此时,将通知我国国内出口企业申请证书。但是,证书的正常办理时间为离船后一个月内,并且没有后发证之说,而这就意味着出口到智利的co原产地证书必须在船舶离开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否则**过一个月后,申请将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只能通过关系倒签签出。另一种是co原产地证在正常的时间内申请办理,同其他清关资料一同寄给客户,客户在拿去海关清关提货时发现证书出错,此时需要改证重出。但是改证重出**过一个月的证书,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申请的。
填写规范
FORM A的全称是:<输往新西兰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S TO NEW ZEALAND,是享受新西兰普惠制优惠关税的证明格式之一,是由出口商自行签发。
FORM A是所有的给惠国都接受的,而且是由官方出具的。
在填制FORM A证书时,*8栏(原产**准)是证书的核心。
如果出口商品完全是原产的,不论出口至哪个给惠国,都填“P”;
如果出口商品是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则:
出口至欧盟,瑞士,挪威和日本,并符合有关给惠国的加工标准的,填:“W”,并在“W”的下方加注商品四位数字HS品目号;
出口至加拿大的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进口成份价值不**过该商品出厂价之40%的,填:“F”;
出口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此样可留空;
出口至俄罗斯,哈撒克斯坦和乌克兰的,填“Y”,其下填明进口原料和部件的价值在出口产品离岸价格中所占百分率,对于在一个受惠国生产而在另一个或一个以上受惠国制作或加工的产品,填写“PK”。
下一篇://sznhsy.b2b168.com/s171555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