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FORMS原产地证代理公司
亚太证书
从2006年10月1号开始,亚太贸易协定证书执行新的原产地规则,按照新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八栏的具体填写如下:
(一)对完全原产的产品:填写字母“ A”。 (不再用 p,原有的产**准作废 )
目前,出口澳大利亚的货物可以申请一般证书、中澳优惠证书以及普惠制证书三种产地证。其中一般证书又被称为非优惠证书或普通证书,简称C/O或CO。一般来说,一般产地证书CO没有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它只用于证明货物的制造地,使货物能够顺利清关。这种证书通常出口到中东、非洲、东南亚和中南美洲地区。
自从欧盟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证规则新方案被制被制定出来以后,我国很多外贸方面的*,将其与以往的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利害关系变化。欧盟普惠制新方案的变化可以归纳为机制更加严格、普惠制的安排更加简化和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灵活性有所增大三点。
原产**准
(二)对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填写方法如下:
1. 符合规则* 3条的产品,填写字母“ 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 FOB价的百分比(例如“ B” 50%)。(举例如果产品含进口成份,但进口成份来源于亚太协定国家之外 ,要填写“? B”,并注明 FOB价的百分比,如含有德国的进口成份,占总值的 10%,就是 B10%)
信息
在自由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证规则的基本作用是增加生产成本。因为规则中规定的原产地资格具有很强的约束性,这将直接影响到制造商所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投入品的选择。面对越来越严格的原产地证规则,出口商要想获得产品的原产地资格,有时不得不购买在本区域成员国价格较高的原材料和投入品,而不是在本区域以外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和投入品,这将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这种生产成本的增加,或者说购买高价格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由贸易区的自由贸易。即使在许多情况下,由于获得原产地资格的生产成本太高,许多制造商往往宁愿放弃获得产品的原产地资格,而支付一般的受惠国税率。如果原产地证规则过于严格,相应成员国对外的受惠国税率不是很高,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制造商会选择放弃原产地资格。
连云港FORMS原产地证
2. 符合规则* 4条的产品,填写字母“ 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内的累计含量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 FOB价的百分比(例如“ C” 60%)。(举例如果产品含进口成份,但进口成份来源于亚太协定国家之中 ,要填写“ C”,并注明 FOB价的百分比。)
3. 根据规则 10,符合特定原产**准的产品,填写字母“ D”。
下一篇://sznhsy.b2b168.com/s177239760.html